阴阳分论–讲道理风水命相,破除旧观念 章十 节三

章十      论建筑风水学   节三

以鬼神作为建筑风水的受体,除了前文提到的内容以外,首先要注意的就是,在这个神像或其他鬼神的载体上,是否确实附着了鬼神,如果没有附着,那么它便不能接受和投射任何风水影响。虽然在祭拜的时候有很大概率可以将这个鬼神召唤来,但它不一定会长期附着在人们所放置的载体上。因为载体如果经常受到周边的扰动或秽气影响,那么在祭拜以后,鬼神很快就会从这个载体撤走(如果频繁祭拜,或者开光等原因,鬼神处在的时间变长了,就会足以感受风水而投射凶应)。此外,出于尚不明确的原因,纸张画像虽然可能会附灵,却不能作为风水受体。

另外一个要注意的地方是,鬼神作为风水受体的时候,比人体更敏感。不仅对所有能影响人的因素都会产生更大,更快的反应,甚至一些微小到无法被人体感受的因素,却足以对鬼神造成影响,进而投射到人身上。例如在卧房内,小孩睡觉的床或学习的桌子,对到柜子,并不会有任何问题,但是如果神位对到柜子,就会导致小孩有自闭倾向。

阴宅,因为其受体同样是鬼神,所以除了理气以外,它对风水影响的反应与阳宅中的那些鬼神受体基本是相同的。在理气方面,因为阴宅中的受体与土地结合多,而土地中的因素是地气,一种低浓度的龙脉(关于地气我在下一章阐述),所以阴宅的理气以龙脉学的“水法”决定吉凶。

除了讨论原理和受体,对应种种风水效果,论及如何判断处理它们,我认为有额外需要注意的三个地方。

其一,人,因为生来就具有种种特性和运气,就像装甲薄弱的战车容易被击毁一样,一个人对于各种风水效果有着与生俱来的抗性和支持。例如会引起意外的风水,对性格暴躁的人会造成更多的伤害。又例如天生就有较好财运的人,增加财运的风水对他有更好的效果。又例如在关于健康的风水上,虽然有许多种可能导致肿瘤的情况,但是因为人的体质不同,所以并不一定真正发生肿瘤。

除了天生的因素以外,房屋在左,右,两个边有无外部遮蔽(即“有靠”)也会影响受体的抗性。如果左右两方没有遮蔽的,对应性别的住人或投射对象会因为整体运气和身体的衰弱,而降低他对其他所有来自该建筑的减益效果的抗性。

其二,风水效果对受体的作用,都是经由时间逐渐累加的,不是一跃而蹴。这其中,因为各种风水影响的作用机理和程度不同,以及受体的不同,因而要累加到能显示效果的时间也不同。以受体论,鬼神比住人见效更快。以形家论,拟态通常比见景见效更快。以阳宅论,理气比形家见效更快。以理气论,受水影响的比没有水的见效更快。以新旧房论,因新房积累受体的气需要时间,所以改变旧房比住新房见效更快。以个人特性论,对减益抗性低的和对增益支持高的见效较快。总之,一切不仅需要实践经验积累,也需要综合分析。

其三,处理风水影响的时候,必须针对其原理。除了极少数见景类的风水可以用咒术处理,以及紫白飞星可以用五行类化解物处理以外,处理其他所有的风水影响都必须针对他们的根源。效果出自拟态的,应该纠正形状,遮蔽气流,阻挡趋势。效果出自见景的,应该遮蔽景物。效果出自三元纳气的,应该调整进气口和人的位置。以壁刀为例(壁刀是一种拟态类形煞,他人的屋墙延伸线切入自宅),其原理是有气流沿他人的屋墙冲射到自宅,所以化解方法是以树木或围墙等实体遮蔽这个气流。对应的,如果这个壁刀的远端是遮蔽气流的围墙或树木,而壁刀本身又比较短,那么它会因为缺少气流来源的缘故而效力大减。但是,如果试图用八卦镜或者符咒等咒术产物来化解,则会因为没有针对原理而不会产生任何效果。

在结束这一章之前,我最后讨论这个问题,即相反类型的风水效果,能否互相抵消?我认为是可以的。这一点不太容易被察觉,主要的原因我在前文中已经提及,即增益效果的种类比减益要少得多。但是只要仔细观察,就会发现有些同类型的效果是可以叠加的,例如火灾这种发生频率低下的事件。会引起火灾的风水因素越多,就越提高它发生的概率。既然可以叠加,也就可以抵消,比如阳宅住有夫妻同床,床右边靠墙而左边空旷,本来应该女性较为强势,但如果该阳宅外部左边有遮蔽而右边空旷,则反而是男性较为强势。

实际上,除了同一个风水建筑受到的效果可以叠加或抵消,不同风水建筑的,甚至不同阴阳学系统中的效果,只要是类型相同或相反,都可以叠加或抵消。以生子性别为例,一对夫妻所住阳宅,无论是在形家上还是理气上,都不利于生女孩。然而他们如果在结婚的时候使用了择日学的方法,选择了第一胎的性别为女性,那么即使他们住在这阳宅里,第一胎也必然是女孩。另外,上文提及人对风水效果的抗性和支持,某种程度上也是这些效果可以叠加和抵消的例子。

所以,在实践中,如果要令人相信你,就应该着重指出那些不容易被抵消的效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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