阴阳分论–讲道理风水命相,破除旧观念 章九

章九      论风水的种类及其受体

在讨论具体的风水原理之前,我先指出三种不同的风水类别。因为风水是先作用于建筑物,然后再转而作用于受体(其原理在下一章介绍)。所以应因建筑物的种类不同,环境和设计对它会产生不同的风水效果。以建筑物分,大体有阳宅和阴宅两种。

阳宅,指其主体至少有三面墙和一个顶的地表建筑物。如果建筑物有纯地下设施,此设施以室内论之。阳宅种有许多特殊建筑,比如商店,寺庙,政府等,因为其职能或受体的特殊性,所以与一般民宅的风水要求有所不同。阳宅风水的受体是人(居住者)或鬼神(有鬼神长期附着的神像或牌位)。

阴宅,指坟墓地下有墓室而地上有碑或堆者。其风水理论与阳宅有别,不是因为受体,而是在理气方面的不同(理气,即是与看得见的”形家”相对的,一些看不见的风水)。因为在地下,这种坟墓极其狭小而且是隔绝外部的(像西方国家的大墓穴就论为上面提到的地下设施),在地表以上,也不能固定空气中的理气因素(因为没有墙),所以对其造成理气影响的反而是土地中的因素。阴宅风水的受体是鬼神。

除了这两类建筑物意外,龙脉也被称为一种风水。这是一种运行于地表下的能量,在其停聚处可以被使用。因为在使用龙脉的时候,需要在其上放置建筑物,所以它总是与上述两种风水相结合。龙脉有其特殊性,对于设计要求和对周边环境的论法都与通常的建筑物风水不同。龙脉的受体是人,鬼神以及遗传物质。(关于龙脉我在后面的章节详述)

在这里我讨论其中的一个争议,有人认为,龙脉的受体应该不包括遗传物质,其用作坟墓时产生的效果是由被埋葬的人的鬼魂执行的。这种观点并不合理,因为不只有死人可以埋进坟墓,活人也可以将自己的血液等带有遗传物的东西埋入,从而把龙脉的效果转加到他自己身上(称为”生基”)。

另外,即使埋入的是死人,也不能说这个鬼魂”执行”了这些影响。因为除了寺庙以外,其他小型的鬼神载体,比如坟墓,神像,公妈,在绝大多数时间里是不表现出自我意识的(只有在祭祀和召唤的时候会有短时间的意识表现,比如接受请托和提供信息),而是随时将风水效果投射到人的身上(这些投射在理论上是无限距离的远程作用,因为还没有发现因为距离而无法投射的例子)。之所说它们在投射时不表现出意识,是因为实践证明,风水效果经由这些鬼神投射到人体的时候,完全是由风水本身决定投射何种效果,以及投射到谁。例如,坟墓中的死者有多个子女的,不会因为他生前更爱哪个子女,而使他得到更多增益,或者因为嫌弃哪个子女,所以就把所有减益给他。

相对于上面的争议,之所以在没有龙脉的情况下,我不把遗传物质归类到阴宅风水的受体中,主要是还没有找到”生基”在无龙脉情况下产生效果的例子,即使有,为了排除择日学的影响,至少要跟踪一年以上。如果读者有这样的案例,欢迎向我指正。

风水效果或者直接作用于个人,或者通过中间受体而投射到个人身上。我在这里列举风水受体和风水效果最终影响之人的关系。

风水受体是人的时候,效果就作用在这个人身上。

风水受体是鬼神的时候,效果被投射到这个鬼神的近亲身上(对应坟墓),或其主要供奉者及该供奉者的近亲身上(对应一般的神像和公妈),或其所在阳宅的住人身上(如果这个住人与供奉者不是近亲)。

风水受体将效果同时投射到多个人的时候,由风水本身决定这些效果在每个人身上的分布。

通常风水效果经由鬼神而转移到个人时,都没有这个鬼神的意识参与其中,但是惟独有一种情况例外。寺庙中的鬼神无论力量还是意志都十分强大,并且总是有意识,如果这个寺庙使用了龙脉,那么龙脉的力量就会按照鬼神的意愿来进行分配。

该文章发布在 杂说,标签:, , , , 。收藏该永久链接

发表评论